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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多项创新举措增强职工获得感

2017-05-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坚持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创新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项创新举措增强职工获得感

  本网讯 通讯员熊四明、余轶报道:住房公积金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全市200万缴存职工为中心,在全国率先开展多项改革创新,促进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截至2017年3月底,武汉累计为51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43.82亿元。缴存职工不仅通过低利率贷款解决了住房困难,所购房屋也大幅增值,这笔账没有记在公积金账面上,但记在了贷款购房职工的心上。

  以机制创新扩大缴存覆盖面
    促进职工共享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实惠

  一是单位代扣缴存和个人自愿缴存机制组合,满足多样化的缴存需求。试行建立个人自愿缴存机制,让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校大学生等没有工作单位的各种群体,按照“缴存放宽,提取从宽,互助前置,存贷挂钩,支持刚需,利率法定,独立核算”的基本原则,能够以个人自愿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代扣代缴与个人自愿缴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是银行信贷与缴存激励机制组合,增强公积金缴存吸引力。公积金中心提供公积金缴存信息,由受托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对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利率低、手续简便、额度合适的银行信用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矛盾,提高缴存职工即期消费能力。

  三是市场引导与强制执行机制组合,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在制度优势宣传和便捷服务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促缴。与法院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在企业破产时的财产清偿顺序。与市公务员局协调,落实市直机关派遣制及代理制职工建缴公积金工作。以武汉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为契机,完成了全市1288个社区的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

  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创新使用范围
    支持缴存职工多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

  一是坚持“应贷尽贷”理念,不忘制度建立初心。始终坚持“应贷尽贷”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刚性基本住房,有条件支持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资和投机购房行为。2016年发放的贷款中,购买首套自住房和家庭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占比均近八成,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

  二是开展跨省异地互认互贷,实现更大范围互助。主动发起了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沙、南昌、合肥及武汉四省会城市公积金合作会议,实现了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截至2017年3月底,已有2046户职工办理了异地贷款手续,申请金额6.52亿元。

  三是放宽低收入职工提取条件,避免“劫贫济富”诟病。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夫妻双方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低收入职工,以及无房职工,可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租房等住房性消费,有效解决了公积金体系内存在的低收入职工帮助中高收入职工贷款购房的“逆向补贴”问题。2015年7月放宽提取条件后,下半年租房提取人数达到12306人,提取金额2.18亿元,较上半年分别增长262倍和685倍。

  四是支持军人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结合军队、地方公积金管理的差异性,从降低贷款首付比例、适当提高可贷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和提取条件、提供军地组合贷款等八个方面,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军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军队后勤保障改革。

  多措并举创新筹资方式
    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基本住房消费的资金使用需求

  近年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为避免在武汉市出现公积金贷款“断贷”、“轮候”、“摇号”等现象,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思想,公积金中心广泛筹措资金,积极应对无钱可贷的流动性风险。

  一是资产证券化融资。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有利于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筹措社会资金解决“居者有其屋”的困难。继2014年与陆金所合作成功发行住房公积金行业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后,先后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市场开展了4次资产证券化,共计融资31.95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利率创同期限产品最低记录,被授予“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ABS最受欢迎奖”。武汉成为全国公积金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最早、渠道最多的城市。

  二是办理银行短期贷款。通过银行授信方式,在商业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业务资金周转。按照“随借随还、降低成本、循环使用、灵活周转”的原则,2016年在商业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总额42.4亿元,用于弥补短期资金周转缺口。

  三是首创新增贷款融资。以应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作为基础资产,设立定向融资计划募集资金。借款人通过贷款终审即可先行放款,使房地产公司能够提前收回购房款,促进房地产企业降低财务成本。

  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渠道
    增强缴存职工的服务体验

  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工作要求。

  一是以“机审”代替“人审”。公积金贷款实行“无纸化、智能化、标准化、网络化”审批,通过职工贷款要素互联核验、职工缴存分级管理、审批结果自动推送、网上自助贷款申请,实现公积金贷款“一键审批”,审批时限平均压缩至半小时以内。贷款还款变更,以及退休、低收入、租房提取公积金等业务,可网上自助办理,让职工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捷”。

  二是以“网上”代替“柜面”。积极开通群众喜闻乐用的各种网上服务渠道,建立起门户网站、微博、APP、微信公众号、汉口银行网银及手机银行公积金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和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等基于互联网的服务渠道,全方位以数据跑腿代替职工跑路。目前,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涵盖了95%的单位业务服务内容,同类型网上业务替代率达61%。2016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评“互联网+社会服务最佳创新政务机构奖”,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分获“2016年度中国优秀政务新媒体奖(微博微信)”和“2016年度中国政务网站优秀奖”。

  三是以“通办”代替“属地”。先后将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等行业管理机构、新洲、黄陂、蔡甸、江夏等新城区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归并,统一管理,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实前列。通过统一业务管理系统,优化业务流程,缴存单位和职工不限定所属分中心,可在武汉区域内就近选择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贷款、还款、提取等业务,避免了往返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