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检查的通知
鄂建办〔2017〕1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检查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268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于近期对各地特色小镇培育情况,特别是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迎接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检查通知如下:
一、明确检查内容
1、县(市、区)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市(州)“十三五”时期本地县(市、区)特色小镇培育规模和节奏,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已培育物特色小镇名单、区位、投资建设模式、完成投资量以及年度新增用地规模。重点检查特色小镇工作中是否存在不遵循市场规律、政府大包大揽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搞大规模圈地开发情况。
2、我省第一批5个中国特色小镇检查内容。主要是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小镇主导产业的产值、新增投资和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风貌管控等美丽环境建设措施,传统文化保护措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新建项目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措施等。重点检查各特色小镇是否遵照新发展理念开展规划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明确检查方式
(一)自查
1、各市(州)组织本地所有县(市、区)开展特色小镇培育情况自查,填写县(市、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自查表(附件2),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特色小镇培育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一步打算等。
2、部分地市组织我省第一批5中国特色小镇开展自查,填写本镇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建设情况表(附件3),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产业发展、环境改善、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及体制创新等方面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等。
(二)抽查
住建部将于近期组织小城镇规划、建设、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检查组,以各地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此次检查,对全面了解我省各地特色小镇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检查。各市(州)自查报告(第一批5个中国特色小镇自查报告单独报送)以及相关表格请于5月4日前报送至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 系人:蒋红翠
联系方式:027-68873059
电子邮箱:690833241@qq.com
附件:1、我省第一批5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
2、县(市、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自查表
3、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建设情况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1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