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被评为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本网讯 记者张璐奕报道:为探索总结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经验,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住建部决定将保定市等38个城市列为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湖北省潜江市位列其中。
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自2017年7月开始,为期两年。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践行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城市双修”需要,改进规划设计方法,增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指导性,建设绿色城市、人文城市;二是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城市双修”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加强部门协调衔接,鼓励公众参与,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工作;三是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坚持问题导向,从城市发展阶段、经济条件出发,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适宜的技术手段开展“城市双修”;四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也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助推“城市双修”,鼓励“城市双修”项目打包,整合各类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五是研究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尊重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认识“城市双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六是研究建立“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将“城市双修”工作的系统性、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程度、老旧城区的更新成果、城市生态修复效果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城市双修”成效的基本标准。
住建部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认识“城市双修”的重大意义和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制度,统筹推动“城市双修”工作;要将“城市双修”细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工程项目,通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清单,细化项目安排,明确建设时序和完成时间,落实实施主体,每年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大对本地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试点城市要建立考核督促制度,明确目标管理和任务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同时,住建部每年将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试点城市要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住建部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向全国推广试点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