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建办[2010]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6]70号)要求,各地应于2010年底完成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阶段性工作。各地应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厅将在年底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验收和检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武汉市城建委制定的《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参考。
附件:
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doc
1、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doc
2、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doc
3、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申报资料目录.doc
4、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申报表.doc
5、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申报表.doc
6、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分包单位申报表.doc
7、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审表.doc
8、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施工企业申报表.doc
9、创建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申报表.doc
10、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鹤杯)申报表.doc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