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鄂建办[2012]27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厅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12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关于补充下达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地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2012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关于补充下达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省厅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四)省厅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详见《2012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对象
与省厅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 张玉峰、张伟光、彭勇
考核地区:咸宁、黄石、黄冈、鄂州
第二组 杨碧华、徐姜、彭朝仁
考核地区:恩施、神农架、宜昌、荆州
第三组 张弘、胡丹、刘用韬
考核地区:十堰、襄樊、荆门、随州
第四组 刘中强、高建江、肖秋生
考核地区:仙桃、潜江、天门、孝感
考核从12月24日开始,考核组到达各地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
武汉市的考核时间和考核人员另行安排。
四、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并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考核。每地至少随机巡查2个施工现场,其中市(州)、直管市、林区直管项目1个,所辖县、市、区管项目1个。
五、考核结果
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上为合格,在90分以上为先进,发生重大事故或两起以上较大事故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省厅将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点名批评,并实施建设系统各项先进评比一票否决;对考核先进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先进的单位可对从事安全监管的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六、考核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迅速完成对所辖行政区域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认真收集整理资料,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
(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本地安全生产管理效力。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积极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要实施严厉处罚。
附件:2012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