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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绿色建筑发展成果显著

2017-03-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年来,黄石市城建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建设初具规模,绿色建筑发展成果显著。

    目前,全市绿色建筑面积达237.1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7.17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30万平方米)。坤宝·宝石银都项目率先被评为国家二星级(设计)绿色建筑(2012年),青山湖绿色生态城区成功申报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新校区(2015年)、奥山星城项目(2015年)、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2016年)成为全省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市民之家项目(2016年)成为全省首批(共5个)、全市首个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联合湖北理工学院成立全省首个绿色建筑研究中心(2017年)。

    完善配套措施。出台了《黄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黄建文〔2013〕31号)、《黄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计划》(黄政办发〔2014〕5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了《黄石市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推动《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入市人大立法程序。同时,从项目规划、设计、图审等环节入手,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2016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新建各类民用建筑正在按照《湖北省绿色建筑省级认定技术条件》(试行)进行项目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备案。

    强化跟踪监管。加强建筑工地日常巡查,强化图审、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监管,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创建,以“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工作重点,着力在大冶湖生态新区和黄石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中推广墙体保温隔热、门窗阻热遮阳、太阳能利用等多种技术,进一步提高全市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应用率。

    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建筑节能国家政策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申报等方面比较好的项目进行奖励,做好技术指导,当好服务业主,有力推进全市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普及专业知识、宣讲国家政策等措施加强建筑节能知识引导,切实提高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工作的认识度,确保建筑节能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