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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组织申报2013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13-06-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近期,武汉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武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联合发文,明确从2013年6月5日起至7月15日止,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拆迁计划且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拥有合法产权且无产权争议,改造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的既有非节能公共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居住建筑均可申报2013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括旧窗节能改造、加装建筑外遮阳、外墙节能改造、照明、空调节能改造、屋顶节能改造。

来源:武汉城乡建设委员会  责任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