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鄂建办[2011]3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住建局)、天门市规划局:
近年来,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在各级住建、规划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城建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成立满三年的市、县(县级市、区)城建档案馆(室)和在城建档案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专职城建档案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紧紧围绕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城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健全,档案保管条件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人员配备合理,编制和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关心职工生活,管理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成绩突出。
4、馆(室)藏丰富,门类齐全,结构优化,重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业务指导深入扎实。开展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声像档案的接收,且质量良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5、重视信息化建设,有一定的编研成果。能够通过现代化手段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为城乡建设和社会各界服务,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受到广泛好评。
6、积极做好对所辖县市区、乡镇及系统内单位城建档案工作的指导。积极参加省档案学会城建档案分会活动,按时缴纳会费,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的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3、遵守国家和地方城建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业务能力较强,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自下而上,确保评选质量,注重推荐爱岗敬业、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城建档案工作者。
(二)申报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应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3)。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评选名额组织本地及所属县市上报工作,县(县级市、区)申报的,由申报单位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推荐表一式二份, 2011年3月18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信息中心)。
联系人:何倩
联系电话:027-68873050
有关表格的电子版可以从省住建厅网站上的城建档案栏目(下载专区)中下载
网址:
附件:1、湖北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2、湖北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doc
3、湖北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doc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