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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缴存公积金纳入积分落户政策

2017-08-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出台的《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作为加分项纳入积分入户指标体系。该办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在11项加分指标中,住房公积金占据一席,“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最高分值30分”,与社会保险指标积分规则以及分值相同。

  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纳入积分入户指标体系,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户籍缴存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同时,也有利于外地在武汉工作的职工督促单位缴存公积金。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