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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14项可再生能源建筑获补助

2015-09-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城区14个项目获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893.8万元,成为全市首批获得该补助资金的项目。

  首批获补助资金的项目是严格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产生的。根据该项规定,对设计安装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空调系统、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系统施工完毕后拨付70%,剩余30%的补助资金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及能效测评后予以拨付。(蔡凌、王子瑶)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