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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启用全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渔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的通知

2014-10-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172号

有关市、县住建委(局):
    为加强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管理,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印发了《关于启用全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渔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房函〔2014〕73号),现转发你们,请会同渔业等部门加强档案管理,建立渔户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登记录入范围和内容,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联系人:付建国   电话:027 68873038

附件:《关于启用全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渔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