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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4个村入选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2016-11-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付宏才报道:近日,枣阳市太平镇秦岗村、杨垱镇桃园村、平林镇大余嘴村、吴店镇春陵村等4个村被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6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一是从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事情抓起。选定农村饮水、村级道路建设、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十个类别,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增强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针对性。近年来,枣阳市每年确定的十件实事中,有三分一是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镇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十件实事,向广大群众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了办一件,成一件。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一方面,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整合范围包括上级下达的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四保”资金以外的各级财政管理分配的涉农项目资金,以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另一方面,采取上级财政奖补、本级财政配套、村集体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仅2015年,全市就有180多家企业投入2850多万元,用于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庄道路硬化、河道净化、环境洁化以及村文体设施等配套建设。2016年按村平2万元的标准,筹集本级配套村级公共服务资金1142万元,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枣阳还结合“三万”活动的开展,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与各村“结对子”,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资金”等服务活动,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建设群众最放心的项目。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规划,具体明确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成立了财政性资金评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每个计划投资建设的项目,以资金审核为主线,实行统一区域规划、统一勘测设计、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项目实施、统一检查验收、分头报账的“五统一分”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