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
本网讯 通讯员栾方顶、陈新报道:6月14日,为了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深入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让广大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总工会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
这次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由省住建厅和省总工会在全省联合开展、统一部署。
宜昌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这次全省宣传活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江永同志亲自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宜昌中心及所属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和市总工会干部职工,承办银行公积金经办人员,在一马路营业部和伍家岗营业部门前街道设立宣传台和展板集中宣传;宜昌中心、各办事处和承办银行在繁华地段网点滚动播放住房公积金宣传标语。活动现场设置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的展板,向群众发放最新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事指南的宣传资料,宣传“有了住房公积金,住有所居更温馨”、“依法将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合同”和维权方法,宣传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热情、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同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和宜昌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积极宣传这次住房公积金宣传日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展示了宜昌住房公积金行业良好新形象。
咨询现场,宜昌某制药企业常驻外地代表刘先生拟在宜昌城区购买首套住房,担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准时到现场办理。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向他解释:“您可以先申请登记,留下您的联系手机,若办理贷款手续时,您不在宜昌,可以另行预约,我们尽量安排在您方便的时间”。刘先生面露满意的微笑:“这样我就放心了,肯定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希望这样的宣传活动以后多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