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区市容整治“责任到户”
我市城区市容整治“责任到户”
24家责任单位完成责任认领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城管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分解》,24家责任单位逐一完成责任“认领”,拉开了我市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大幕。
为迎接第七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由市城管委发起的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切实按照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对照各自职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根据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将对城区主街道临街面、道路两侧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户外广告、防盗网等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确保城区无乱写乱画乱贴等城市“牛皮癣”,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污染路面,保证主要街道清洁卫生、无垃圾堆放,保障淦河河道整洁畅通,无飘浮物、垃圾和水草。
市住建委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维护管理,保持绿地、绿化设施完好,做好淦河游憩带的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加强对人民广场、嫦娥广场和十六潭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保障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和作业秩序。
咸安区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以及居民社区、小区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规范所属集贸市场管理,督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按要求规范作业。(周阳、童焕欢、钟栋)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