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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规划局“四法”践行绿色城市模式

2016-09-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刘嘉报道:2016年来,咸宁市规划局将城市工作的思路从传统的“经济思维”向新常态下的“城市思维”转变,科学运用“四法”为城市规划谋篇布局,从做实“绿色规划”上找准绿色城市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做好“加减乘除法”。

  一是做足加法。在盯住实事任务上,全力推进温泉中心花坛综合改造规划、咸宁市主城区“两山一河”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温泉路及淦河大道街景立面整治方案、咸宁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选址布局规划等重大民生规划编制,指引城市项目建设;在规划管控上,将“海绵城市”理念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审查重要内容,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强条式审批管理,以达到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供给,做优增量的目标。

  二是做优减法。在规划许可层面,鼓励和引导现有地产项目通过用地性质调整、适度限制新批房地产、限制实物安置、降低开发强度等强力举措,加速“去库存”,减少城市消耗;在制度审查层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制定局内部落实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工作的操作细则,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定义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60%以上货币化安置比例,细化规划用地供应方式、配套设施要求、政策优惠范围及棚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程序等,以合理布局和限定容量来优化绿色城市发展模式。

  三是做大乘法。在科技创新上,开展人机低空数码航摄航线设计、地面站监控、操作等航摄和管线外业探测工作,采用无人机完成市区大洲湖湿地公园、赤壁望山片区与陆水工业园项目航测任务,总共飞行11个架次,飞行覆盖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在思路创新上,组织编制《幕阜山绿色产业带规划》,在生态战略上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在产业发展上提出产业发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达到通过发挥科技创新的增值效能,提高质量,放大城市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四是做精除法。按照“谋远”和“应急”要求,开展《咸宁市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咸宁市主城区交通品质提升行动规划》等两个规划编制。已经编制完成的《咸宁市主城区交通品质提升行动规划》按照“硬隔离”和实施城区道路畅通工程目标,规划提出了优化路网、优化管理、优化停车系统、优化城市慢行道和绿道等“四个优化”,力求通过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达到消除“城市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