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检查督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刘体坤报道:近日,枣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两个工作专班,对全市各镇(办、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从检查的情况看,除兴隆、王城、琚湾、熊集、梁集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外,其他镇(办、区)普遍存在着工程进度慢、工程资料未收集、人员配备不到位、现场管理不规范、未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专班召集各镇(办、区)分管污水治理的主要负责人、住建部门负责人、施工方、监理方进行座谈督办,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合理配备人员,到岗到位。要按照市政工程要求,配备齐全有相关资质的施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强化安防措施,确保安全。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沟槽开挖后根据施工条件采取适当的防坍塌措施,同时狭长沟槽下施工人员不宜过于集中。
三是资料收集齐全,存档备查。可研、规划、设计、施工等相关手续资料应逐项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四是加快工程进度,倒排工期。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规划,倒排工期,配备足够的人力、机械开展作业,保证工程进度。
五是发挥监管职能,保证质量。监理方要充分发挥职能,对施工工艺、材料等加强监管,各镇政府、住建部门也应对施工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六是遵守设计规范,按图施工。要按照图纸施工,非特殊情况,不得开挖机动车道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施工方必须报当地住建部门和镇政府,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
七是注重沟通交流,解决问题。施工方要与当地镇政府、住建部门、村组负责人和居民加强交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得大家对污水治理工程的理解与支持,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