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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2016-08-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26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8月16日10时启动了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住建系统各部门应按照《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10〕67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政务值守,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附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