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十堰:房管局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创文活动

2017-05-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市房管局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创文活动

  近日,市房管局召开十堰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大会上,市房管局与市物业管理协会签订了创文目标责任书,市物业管理协会与十堰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创文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房管局制订下发了《十堰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十堰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托管项目小区保质保量,集中火力开展“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大类别公益广告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民公约、居民公约;进入小区300米,能看到不少于5处创文公益广告,其中至少有2处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

  《方案》指出,十堰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协同配合社区参与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文明”活动,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社会环境,形成志愿服务工作合力。

  同时,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十堰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到托管项目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箱(桶)完好、整洁;楼栋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楼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楼道照明灯完好;各社区、小区技防、人防、消防等符合安全要求;小区内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安全出口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物业服务企业要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安保、保洁、绿化服务到位;小区宣传栏无乱占用、滥张贴现象。

  据悉,市房管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十堰城区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意见书。对创文工作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直接评为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对认识不到位、创建工作不力、整改力度不大、责任心不强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取消当年物业管理招投标资格和评先资格。(黄曼莉、冷冰)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