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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公积金办事处租赁办公服务大厅纳入政府采购招标管理

2017-11-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因办公场所租赁到期,办公条件不符合业务扩展需求,2017年初,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山办事处向市中心申请,报县政府批复同意置换办公场所。

  经过协调,与通山县老干部局达成协议,同意将一楼(48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赁给通山办事处,现已由“深圳市百工大业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图纸设计,经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图纸预算报价,并送财政局进行了财评,并确定项目预算改造资金112万元。经县招标办招标程序审理,新办公服务大厅施工已正式启动,购置办公设备清单已报财政局采购办通过采购程序正在办理。通山办事处按程序规定确保了国家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招标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