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5月1日起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
本网讯 通讯员周志斌报道:自5月1日起,钟祥市正式执行《钟祥市城区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
方案规定,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凡在钟祥市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小区的住户和社区居民住户(含暂住人口),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按每月每户4元标准征收,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烈属、五保户、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的家庭的减免政策,对物业管理小区内住户实行减半征收。对拒不缴纳者实行依法征收。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改革有利于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费效率,所征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环卫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