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精文[2009]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doc
现将《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doc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办,省精神文明办, 省直机关工委,本厅领导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