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
鄂建办〔2014〕102号
各市、州、林区住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请提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建城综函[2014]62号)(详见附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精神,落实好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现请你单位按照附件中表格2的形式填报有关工作情况(含所辖市县情况),并于2014年5月7日前报送至我厅城市建设处,以后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逢单月上旬)。另,请各地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宋智宇
电 话:027—68873027 传 真:027—6887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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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