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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12-06-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2]10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有关高校: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中的作用,为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省住建厅决定组建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品质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严谨,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会计、金融、财税、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管理、决策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突出,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及团队意识强。
    (四)熟悉和掌握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等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对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五)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善于学习,不断进取,能积极对全省住房公积 金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六)年龄原则上要求65周岁以下(含已退休专业人才)。
    二、推荐范围
    (一)专家库成员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中推荐产生,并邀请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共同组建。
    (二)专家库人选按公共管理与服务、住房公积金归集与贷款、财务与会计(含审计、稽核)、信息技术、行政执法(含纪检监察,具有相应执法资格)等5大门类进行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地在推荐人选时,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择,集体研究,组织推荐。要充分考虑推荐人选的理论业务水平,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选上来。
    (二)各地要按照确定的专家库5大门类,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每个门类原则上只推荐一名,并填写《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推荐表》、《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各地推荐的专家库人选名单,经省住建厅研究后,按照5大门类择优选拔,公布专家库人员名单。
    四、职责与任务
    (一)参与决策咨询。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言献策。
    (二)开展课题研究。把握住房公积金发展趋势,拓宽研究领域,丰富研究内容,改进研究方法,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能力。
    (三)参与项目评审。积极参与课题立项、结项评审和课题论证工作,严格把握项目审核质量和标准。
    (三)参与审计、稽核、行政执法等工作。
    (四)省住建厅需要委托专家库人才办理的其他事项。
    请各地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推荐的专家人员名单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联系人:杨锦         027-68873031(办、传)
            缑杰         027-68873117(办、传)
    电子邮箱:
zfgjj@hbsjst.gov.cn

附件:1、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推荐表.doc;
      2、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专家库推荐汇总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