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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棚户改造区待拆房经认定是保护文物

2017-04-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棚户改造区待拆房经认定是保护文物
下一步将研究具体保护方案

  荆州棚户改造区待拆房中发现百年商用建筑。昨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此事后,荆州市名城保护办公室会同文物专家、规划设计及拆除工程项目部等部门前往现场,确认该老屋是受保护的文物建筑,将研究具体保护方案。

  文物专家证实,报道所指的草市街198号屋,9年前早已列入荆州市受保护文物名录,这是一栋清朝末期的商业建筑,列入保护名录时是“草市街194号”,老街上一同被列入受保护文物的建筑还有2家,经查看均未受到拆除破坏.。拆除工程项目部人员表示,这三处房屋主人已签订征收协议,工程方将配合规划部门,对这三栋房屋依法保护处置。

  现场的知名民间文物人士黄鉴建议,规划设计中,可以考虑对这栋清代商用建筑即草市街198号屋作原址保护,“千年草市集镇,难得有这样完整的标志性遗存,很珍贵”。

  荆州市名城保护办李宏锦科长向热心文物保护的民间人士和媒体表达感谢,承诺将在这次棚改工程中,细致研究好草市老街这3栋文物建筑的保护方案,给荆州古城留下厚重记忆。(张明泉、李新建)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