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住建局学习典型案例开展反腐警示教育
本网讯 通讯员杨贤齐报道:近日,人民网发布反腐倡廉典型案例——《渭南住建局一科长收受贿赂 妻子敛财涉案3000万元》的通讯,披露了渭南市住建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和妻子曹艳芳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从事“多种经营”疯狂敛财的事实。
按照市委书记孙咏平同志对该文的批示意见,市住建局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7月22日,市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机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局长贺茂林领学了案例报道原文。局长史海钧结合我局关键岗位近期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警示教育分析。他说,渭南市住建局发生的案件和有行业的共通性,案件发人深思,告诫我们,权力要装在“笼子”中,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从事住建工作的每一个同志,手中都有大大小小的权力,干部职工要始终想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权力姓“公”不姓“私”。他说,从渭南住建局原建管科长身上挖出的腐败案例,根源是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也反映出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每个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和科室负责人都要以此案为例,自警自醒,照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
史海钧同志要求,住建系统要结合7月份以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力争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他再次重申机关党委对领导干部的“四不准”要求,即,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建设工程、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插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职务有关的市场经济活动。
会上安排了住建系统近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规划科、建工科、建工三站负责人围绕渭南住建局案例召开一次学习会,原原本本地贯彻案例;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落实制度大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