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抄送: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鄂建办[201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抄送: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