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公积金办事处严控“炒房投机”
本网讯 通讯员胡波报道:9月14日,一名购房群众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名下已有二套住房被拒绝贷款。这是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城办事处落实“房住不炒”的目标,支持市民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采取的“三严”措施之一。
为严控“炒房投机”,应城办事处明确规定,所购住房属于第三套或第三次申请住房贷款的,不予办理。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可贷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可贷40万元。凡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可按房价的70%贷款;属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降为60%。属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只能按40%贷款。
为严防“骗提骗贷”,应城办事处建立健全了“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风险管理机制,按照“一查、二问、三核实”的原则,严格审查贷款申请和提取申请资料,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同时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骗提骗贷行为,确保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合法、合规、合程序。
为严惩“无故拖欠”等行为,应城办事处一方面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定期划扣、法院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催收清欠,督促公积金“老赖”归还个人贷款,另一方面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记载其失信记录,在一定时限内限制其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