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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国家复查

2016-07-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经过近半年的组织迎检,武汉市以迎检促创建成果巩固,赢得国家林业局好评。近期,国家林业局正式通报:经复查,武汉市“国家森林城市”“合格”。

  国家林业局认为:武汉市2010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建设森林城市作为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基础工程,作为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利民工程,作为提高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工程来抓,不断巩固和扩大了创森成果。国家林业局的批文还指出:武汉市积极优化政策,每年都下达工作方案,持续加大投入,组织实施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长足的提高,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

  国家林业局同时针对武汉市在森林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希望该市进一步细化总体规划中各项工程的建设内容,进一步提升城市林业建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湿地生态工程建设力度,要求该市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建设,挖掘湿地资源潜力,为湿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进一步加大中幼林抚育,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增强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多生态福利。

  在接到国家林业局的复查通报后,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人副局长刘顺辉要求前期复查工作专班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副巡视员吴旻迅速召集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研究国家林业局的复检意见和要求,着手研究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尽快拿出整改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迅速组织实施,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力争在全国森林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形成武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