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高空抛物需打组合拳
楚天金报讯汉阳世纪龙城小区高空抛物砸中出生仅44天女婴何欣怡,孩子被砸成7级伤残,但没有住户愿意承担责任,孩子父母不得已起诉事故楼栋2楼以上的全部128户居民,索赔46万余元。9月15日上午,该案在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9月16日《楚天金报》)
被起诉的128户居民,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说承担多少,那是法律的事情。因为这样的案件判决早有先例,这次判决也可借鉴。此类高空抛物案件的审理大都是以“全体赔偿”终结的。问题是,这样的判决虽然符合“法律倾向弱者”的法律伦理,但是也违背了公平的人间情理。的确,飞下水泥石块的地方是这个楼房,肇事者如果是128户居民中的一户,则必然有127户是冤枉的。
一个住户肇事,让同一栋楼的128户都承担责任,固然可以在最大范围维护受害者权益,但问题在于,这样的结果仍然难以震慑、终结高空抛物现象,此类伤害案件的“起诉全体”只是次优选择。对于公平正义而言,实现“精确查找”更有现实意义。在这类案件频发的今天,有关部门更应该多做些事情。
其一,能否实现指纹验证?凡是从高空抛出的物体,上面都必然会留下肇事者的指纹,或者说应该有家庭成员的指纹。那么相关部门是否可以依据指纹信息进行比对?其二,能否实现监控对接?既然此类案件多发,在安装小区摄像头的时候,能否不只是起到治安防范的作用,能否在不侵犯住户隐私的前提下,也安装可以记录整栋楼窗口动态的视频监控?其三,能否技术介入查找?依据高空物体的重量、速度、伤害程度,应该可以大体推测高空抛物的起始位置,比如是10米飘落的,还是5米飘落的,然后进行有针对性地查找。其四,能否推出专项保险?可以尝试推出高空伤害险种,在确实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启动这个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可以让物业、社区、居民分摊。
高空抛物伤害追责,最理想的不是“集体担责”,而是尽可能实现“精确查找”,这才具有威慑力。(郭元鹏)
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