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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督办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函[2009]168号

2009-07-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布署,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全面启动,省厅于6月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鄂建文[2009]99号,并委托湖北省城市建设继续教育学院在6月11日至20日举办了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测鉴定技术培训班。7月1日上午省校安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省厅召开了督办会议。根据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完成时间表和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路线图”的要求及督办会议的精神,现就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工程督办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省厅《关于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鄂建文[2009]99号的精神,结合本地工程地质条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和校舍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在7月20日前组织开展对本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满足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需要。
    二、要加强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结合本地校舍工程分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鉴定计划,并按照鉴定结果合理组织力量,开展加固改造工作。
    三、要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指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督促所辖县、市、区抓好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事关全省中小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稳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彻底清除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为我省中小学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一个优质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校舍安全工程负责机构、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培训计划、排查鉴定计划等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建管局质安处。联系人:夏友华   联系电话(传真):87362418 。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抄送:省校安办,本厅办公室、机关党委、省建管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