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建委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本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尽责,3月24日,宜昌市住建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4月1日即将施行的《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市住建委主任吴刚要求,要深入领会《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中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情形发生,并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助推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要加大监督频次,把握监督重点,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底线;三要主动履责,认真研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重难点,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