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县中心集贸市场被授予“平安市场”荣誉称号
本网讯 通讯员周诗国报道:7月2日,房县中心集贸市场正式被十堰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授予2013年度十堰市“平安市场”荣誉称号。
据悉,自2013年6月十堰市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以来,房县中心集贸市场按照“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综治办《“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三个不发生、一个建立”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创建“平安市场”的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管理规范的治安环境、设施安全的市场环境。经县工商局、公安局、综治办推荐,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领导考核验收,房县中心集贸市场达到了“平安市场”创建的标准。
为了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决定,授予房县中心集贸市场2013年度十堰市“平安市场”荣誉称号。并要求房县中心集贸市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的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十堰“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