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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建筑节能工作获省财政厅嘉奖

2014-09-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胡洋、桓勇报道:9月22日,从秭归县住建局获悉,秭归县2013年度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在省级目标责任考核中“超额完成”考核任务,荣获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35万元。据悉,秭归县是宜昌市地区除市直以外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建筑节能工作是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做好节能减排、促进秭归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抓好全县建筑节能工作。一是严把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关及建筑节能材料准入及检验关,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确保节能材料、节能产品合格率100%。二是对新建的医院、学校、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推广使用太阳能集中式热水系统,支持对有条件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三是巩固城区“禁实”成果,严禁使用实心粘土砖,中心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100%。四是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中心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了解,县住建局将始终致力于建筑节能工作,继续以省、市考核目标为工作目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动该县建筑节能工作快速、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