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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规划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14-11-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燕报道:2014年,保康县城乡规划局共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0件。该局以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为契机,深入各单位和乡镇,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吸收真知灼见,助推规划上水平。对于建议和提案内容涉及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咨询、设计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了解详细诉求,确保办理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该局坚持把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承办人具体办”的总体要求,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的清点、核实、登记、分解,并将承办任务及时落实到相关领导和科室,落实到具体承办人,明确任务标准和完成。

  二是坚持依法办理,确保按期完成。该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办理标准,保证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在承办过程中,始终遵循交办清楚、办理认真、审查合格、答复规范、走访到位的原则,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快速解决,对因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从而确保承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走访听取意见,提高工作满意率。对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坚持全部走访,当面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说明办理情况,表明办理的政策依据和现实条件,全方位的解答代表、委员提出的疑问,对已完成或年内可以完成的项目,说明情况和效果;对暂不能完成的,明确办结时限,力争使办理工作达到“两个提高”和“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两个提高”即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即见面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利用走访之际,该局还虚心征求和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主动向代表、委员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划法律法规,做到以办促改,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