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查处一处非法充装液化气站点
本网讯 通讯员袁平和报道:4月8日,十堰市住建委燃气办、张湾区安监局、车城西路派出所、车城街办联合行动,对车城街办何家沟一家非法充装、储存液化气站点进行了查处,登记异地保存液化气钢瓶60多个,充气枪4支。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十堰市住建委燃气办加大城区燃气市场监管力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倒装、储存液化气行为。经调查,这家非法充装液化气站点位于车城街办何家沟长春路15号,经营业主张某,属无证无照从事非法倒装液化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检测,张某所经营的液化气二甲醚严重超标。二甲醚也是一种燃料,其成分和液化气相近,但因为混入液化气中,对气瓶腐蚀作用很大、对人体也有一定的伤害,早在2008年就被国家质检总局列为禁用物质,使用二甲醚含量超标的瓶装液化气,可能发生钢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严重腐蚀等问题,对液化气输出管的腐蚀作用也非常大,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据了解,每吨二甲醚的价格比液化气要低2000元左或,而且二甲醚的热值只有液化气的一半,掺杂后,不仅成本下降,而且气体燃烧速度很快。因此,一些经营者为牟取暴利,往往铤而走险非法从事充装、倒卖掺假的液化气。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经营的液化气瓶、倒装工具进行登记异地保存,共查处50公斤液化气大钢瓶39个、16公斤气瓶27个,充气枪4支,并详细向其讲解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 判断液化气掺假的方法
判断液化气掺假,主要有3种方法:一是看颜色,液化气火焰是亮蓝色,添加了二甲醚后,由于燃烧率低,火焰呈黄红色,蓝色很少;二是闻味道,液化气本身无味,为防止漏气,正规公司在液化气中加入了乙硫醇等添加剂,二甲醚具有比较强的聚气功能,对极易挥发的乙硫醇等添加剂有聚集作用,闻起来煤气味道比纯液化气臭味更浓;三是看使用,二甲醚的燃烧值低,添加后比以前用得更快,不经烧。(来源:十堰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