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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违建房被强拆

2013-11-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违建房被强拆
犯罪嫌疑人违建9栋房屋对外卖 5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被追责

    昨天,武汉市城管委会同洪山区政府、武昌区政府对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范围内620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位于徐东大街附近的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原项目用地是1999年从团结村、徐东村、渔牧一场征地所得,土地性质为国有。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犯罪嫌疑人张朝阳等人未经土地、规划等管理部门审批,非法侵占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国有土地,压占排水走廊和明渠,压占市政规划的沙湖大道,在二郎庙污水处理厂用地权属范围内,违法建设9栋房屋,面积近6万平方米。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朝阳等人为牟取暴利,涉嫌伪造公文,将违建房屋以“团结竹君苑”名义非法对外销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建筑属违法建筑,且存在非法转让问题,不受法律保护,应予拆除。

    二郎庙违法建设事件发生后,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0年6月29日,市政府控违办公室、洪山区政府、武昌区政府发布联合通告,申明该处房屋属违法建筑,提醒市民不要购买。2011年5月,市政府成立查处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范围内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和拆违指挥部,市直和洪山区、武昌区多家部门负责人参加。目前,张朝阳等多名违建当事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部门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监察局已成立追责专班,对二郎庙违法建设中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已有5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昨天,在市领导小组及拆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市区多个部门参加的拆违指挥部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处第9号楼的6200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剩余的违法建筑也将在市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分步骤予以处理。(刘兆阳 戴维)

来源:武汉晨报  责任编辑: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