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评级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章振邦、柯其厚、卢苇报道: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自2014年10月起,鄂州市房产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评级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管理机制。
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X六个等级,主要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经营业绩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评分,实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分级评定和分级管理。
对信用等级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列入市重点扶持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授信,依法依规适度放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对信用等级较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和失信企业名单并在鄂州市房产局门户网站通报,依法依规限制开发经营范围,资质年检设限或情况严重清退出鄂州房地产开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