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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与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010-11-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7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省直和中央在鄂有关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光城计划”,在全省建设系统广泛宣传光纤通信技术,推动高速宽带家庭信息网络建设,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24日下午召开湖北省建筑与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下午3时
    二、会议地点与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在省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华夏厅设主会场。省厅、武汉市城建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省直、武汉市直有关建筑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企业,省政府表彰的“2008年度湖北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2008年度湖北省建筑装修装饰企业10强”企业分管负责人参加主会场会议。
    (二)分会场:各市(武汉市除外)、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县级市)设分会场。
    各市(武汉市除外)、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与本地电信部门联系,组织召集本单位有关部门和本地有关单位、企业参加分会场会议;并通知本辖区县(县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召集有关人员参加本地分会场的会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参会人员应在2010年11月24日下午2时50分前到达会场。
    (二)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11月23日前,将本地(含所辖县)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情况报省建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夏友华
    联系电话:027—87362418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送:厅办公室、勘察设计与科技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