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和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鄂建[2010]10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规定,省住建厅对审查资格有效期在2010年6月份截止的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按照规定条件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本次共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延期1家、转正3家,审查人员资格延续55人、新申报审查人员26人,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务必在2010年8月30日前到省勘察设计协会1212室办理有关证章更换手续。
附件:1、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延期、转正认定名单.doc
2、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新申报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doc
3、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资格延续认定名单.doc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省勘协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