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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消防救援人员可申请经适房公租房

2018-11-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日,恩施州住建委下发《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将全州消防救援人员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
   
    自湖北消防总队《关于积极协调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下发以来,恩施州在全省率先实现政策落地。10月29日,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提出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与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继续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卫生、交通、旅游、银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优先办理各项业务。
   
    目前,恩施州范围内124家医院(卫生院)、23个大型交通站点、24个旅游景区、63家银行等服务窗口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张贴“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消防救援人员免费”标识,形成对消防救援职业高度尊崇的良好氛围。
   
    各项政策落地,暖了消防员的心。“有了房,安了家,心也就安了。再也不用两地分居,妻子工作、孩子上学不用愁了。政府解决了我们基层消防员的后顾之忧,我们就能更好的投入消防事业。”恩施州消防支队警勤中队消防员胡腾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