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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总体目标确定

2016-08-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记者获悉,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我市11部门联合印发《荆门市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我市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根据方案,到2018年,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将得到有效治理。

  我市农村垃圾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因地制宜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到2018年,除了实现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还要达到的目标包括: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75%以上;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等。

  据悉,2016年全市要建成3座区域性垃圾处理场、20座乡镇垃圾转运站、100个示范村。完成1个县(市)的农村垃圾治理代表验收工作,各县(市、区)县域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全市7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周围、王吴皓)

来源:荆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