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鄂建设规[2009]6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我厅制订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4日印发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我厅制订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