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公示 第4号

2009-01-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4号部令、建市[2007]230号和省建设厅等文件规定,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细附件)。公示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陈述意见,经初审部门审核后送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09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四、审查意见拟同意申请及补证后同意的企业,应在公示期间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凭企业加密锁完成网上(网址:
www.cein.gov.cn)的申报工作,企业加密锁请到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购置,已有锁的不再重新购置。
    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7-68873071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78号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审查意见.xls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