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厅字〔2016〕83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鄂质监标函〔2015〕224号)的要求,由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评价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2)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4),并于2016年9月2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 系 人:言凤英 18062766646、yanfengying@huaxincem.com
王华斌 13016418930、707674035@qq.com
邮寄单位: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邮 编:430073
附件:1、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3、《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征求意见表
4、《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8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