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的通知
鄂建办【2013】257号
各市、县,神农架林区房管局,武汉市国土规划局,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 [2013]063号,以下简称《司函》)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各地报送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报表质量。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房地产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和《房屋概况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要求,认真收集、审核、汇总所辖县(市)的统计资料,及时发现、纠正错报、漏报等问题,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明确责任,按时上报报表。各地要明确统计报表的责任领导,明确房地产统计联络员,安排专人负责本市房地产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各市(州)于2014年2月28日前,上报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并将统计联络员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三、明确填报要求和填报路径。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包括4张报表和1个报告(详见《司函》)。4张报表为:《房屋登记情况》(房综1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房综2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房综3表)、房屋概况(房概1表);1个报告为:《2013年房屋概况统计年报分析报告》。各地要认真学习各报表指标解释,正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除报年报外,每季后10日前还需报季报,第四季度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底前。
报表请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hbzfhcxjst.gov.cn)进行下载。各地汇总数据后,书面统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电子版报表发送至邮箱:503715250@qq.com。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人:舒和平 027-68873057
附件:1、2013年统计联络员报名表.doc;
2、关于做好2013年房地产统计年报上报工作的函(建房综函[2013]063号).doc
3、表格下载.rar
2013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