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全市个人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完成
本网讯 通讯员李翮报道:6月30日,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个人账户结息顺利完成,共为全市职工个人账户缴存的公积金结付利息8186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付利息3619万元、各办事处共结付利息4567万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结付利息6.295亿元。
按照规定,个人公积金账户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规定的结息日。在上述时间段缴存的个人公积金(称为“当年缴存”),按当下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上年度结转的个人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