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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以公园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老城提质

2018-10-2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李皓报道: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全体市民提供更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近年来,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谋划以公园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老城提质。

  城市门户区公园化。城市入口公园化,对高速公路、普铁、城铁、高铁、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城市主要出入口景观进行改造,突出城市出入口的标志性和景观性,树立城市门户景观形象,彰显城市文化品位。城市道路公园化,增加道路绿化,完善道路设施,改造街景立面,打造三条城市精品公园化交通轴,并结合沿线交叉口、公共空间等节点,实现“一线串珠”的轴带效果。城市节点公园化,将城市道路交叉口、桥头等节点进行公园化改造,打造街头游园、桥头游园等。城市客厅公园化,在城市广场(客厅)增加景观灯、公共厕所、垃圾桶、坐椅、标示牌、宣传栏、监控设施等公园配套设施,进行公园化改造。城市阳台公园化,对城市观景平台、亲水平台等城市阳台进行公园化改造,使之成为公园化的观景台,城市形象的展示台。城市标志物公园化,对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建筑物或景区进行公园化改造和设计。

  城市功能区公园化。居住区公园化。新建小区一律按照“商业配套综合化、临街建筑公建化、公服配套集中化、小区绿地公园化”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与管理,通过建设“四小”(小绿地、小游园、小球场、小广场)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完善老城区内传统社区的生活环境和配套服务水平。公服区公园化。提高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实现公共空间对外共享;增加医院绿化空间和户外活动空间,提供良好的康养环境;丰富体育场馆功能,满足市民需求,保证开放、共享。产业区公园化。丰富园区绿化空间和游憩场地,做到工厂建在公园之中;在工厂内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地和公共空间。

  城市风貌区公园化。山体公园化。将城市周边的荒山等进行公园化改造,打造成为山体公园;将城市内部的小山体等进行公园化改造,打造成为街头小游园;结合棚改项目,设置山体公园入口,盘活现状山体公园。水体公园化。滨河空间通过完善设施、补植绿化,打造滨河公园或湿地公园;结合淦河流域综合整治,打造全线60.8公里的滨河公园带。历史保护区公园化。将城市内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建设历史纪念公园,旧工厂改造为工业遗址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