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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函〔2018〕830号

各市、县城管局(委),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形象,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建督〔2018〕65号),要求统一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住建部统一制定的《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见附件)对现有和新购的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进行涂装。各市、州城市管理部门请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所辖市、区、县的城市管理执法执勤车辆统一编码,做到车辆编码有序、标识一致。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杜伟,电话:027-68873722。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建督〔2018〕65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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