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年内建成4座消纳场 建筑垃圾谁产生谁付费
昨日,武汉市城管委在市法制办网站上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工作的通知》,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为彻底解决建筑垃圾消纳乱象,武汉年内将分批建成4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实行市场化运营,付费消纳。
目前,武汉全市需外运的建筑存量弃土约有2100万立方米。预计“十三五”期间,该市需处置的建筑弃土累计将达到6500万立方米。
按照规定,弃土应结合城市需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消纳。然而,武汉大部分建筑垃圾直接露天堆放或填埋,严重污染环境,成为城市管理顽疾。
为此,通知要求,以多种形式安排建筑垃圾消纳出路。黄陂区消纳场受纳江岸、江汉区及本区的建筑垃圾;江夏区消纳场受纳武昌、洪山区及本区的建筑垃圾;蔡甸区消纳场受纳硚口区及本区的建筑垃圾;其他区建筑垃圾原则上由各区自行消纳。
通知要求,分批启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本月31日前,完成汉阳区汤山消纳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顶冠峰消纳场的建设;12月31日前,完成黄陂区丁店村、江夏区金夹山消纳场的建设与营运。
消纳场建成后,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优质国有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收费制度,收费主要用于消纳场的管理和绿化生态修复。(胡弦)
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