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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7-12-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函〔2017〕109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8号)精神,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前期专项督查及近期全省城管检查考评工作,将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一)市、县出台具体改革方案情况
  市(州)城市: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荆州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等17个城市正式出台改革方案。
  县(市)城市:武穴市、南漳县、嘉鱼县、监利县、大冶市、公安县等少数县市出台了具体改革方案,其他县市已完成方案起草,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二)市、县机构综合设置情况
  部分城市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已实施城市管理与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其中,17个市(州)城市基本实现综合设置。已出台具体改革方案的城市已明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匡定的管理职责,正在调整完善机构设置。
  县级城市初步实现管理和执法综合设置的(52个):大冶市、阳新县,保康县、谷城县、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洪湖市、监利县、石首市、松滋市、江陵县,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应城市、云梦县、大悟县、安陆市、孝昌县,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广水市、随县,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初始完成率86.7%。
  (三)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情况
  黄冈市及所辖县(市)初步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其他出台改革方案的市(州),已明确集中行使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逐步整合到位。
  大冶市、谷城县、石首市、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崇阳县等13个县(市)初步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使处罚权集中行使。
  (四)数字化城管平台整合建设情况
  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等17个市(州)城市已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完成率100%。
  大冶市、阳新县,老河口市、宜城市,松滋市、洪湖市、石首市、江陵县,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房县,京山县、钟祥市、沙洋县,黄梅县、罗田县、麻城市、蕲春县、团风县、武穴市、浠水县、红安县,英山县,恩施市,嘉鱼县等28个县(市)建成或整合形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完成率46.7%。
  (五)城管执法人员统一换装情况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随州市、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神农架林区等12个市(州)城市本级已完成换装工作,完成率70.6%。
  保康县、枣阳市、宜城市,石首市、江陵县、松滋市,房县,沙洋县,黄梅县、罗田县、麻城市、蕲春县、团风县、武穴市、英山县、浠水县、红安县;通城县,随县等19个县(市)已完成换装工作,完成率31.7%。
  (六)城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情况
  全省城管执法系统共有处级干部319人,已组织参加全国处级干部轮训297人,完成率93.1%;全省城管执法系统共有科级干部2109人,省级集中轮训正科级干部470名,其余人员由市(州)自行组织培训,科级干部培训完成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改革方案出台比较滞后。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省各市、县要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具体方案。从督查情况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仅有黄冈市、黄石市、孝感市、鄂州市、潜江市、咸宁市6个城市。由于市(州)出台方案滞后,影响了县(市)改革任务的完成。
  (二)重点改革任务突破难。按照要求,各地9月底前要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完成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和执法人员换装等重点改革任务。目前,已出台改革方案的城市,尽管在职能整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执法保障上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普遍存在不具体、不明确、不便操作等问题。多数城市行政执法队伍结构不优,城管执法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部分市、县城管执法人员统一换装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市(州)完成率仅为70.6%,县(市)完成率仅为31.7%。
  (三)数字化城管建设推进较慢。按照中央文件要求,2017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住建部和省政府要求10月底要完成这项工作。目前,市级平台虽然基本建成,但部分城市数字城管体制不顺,普遍存在高位监督、监管分离、闭合管理、绩效评价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还有部分城市未申请省级验收。县(市)平台建设明显滞后。目前,孝感市、随州市所辖县(市)均没有建成或整合形成数字城管平台。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压实领导责任。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各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改革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改革意图,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层层压实领导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主动、想方设法、不折不扣的推动改革实施。
  (二)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对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改革任务,各地要紧盯时间节点,增强工作压力,根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三)优化工作措施,实现重点突破。科学合理的配备城管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按照“大部制”改革要求,下决心整合城市管理职责,明确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性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增减平衡的原则,在行政事业编制总额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整合、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内部挖潜等方式,妥善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涉及有关机构编制问题。要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切实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四)完善检查考评,加强监督问责。各级政府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认真对照改革任务,逐项督查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推进改革进度,定期通报情况。对于改革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未能按期保质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全省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6日